林村谷集水区受生活污水威胁

2022-03-20 00:00

林村逾三成村屋未驳公共污水渠,对集水区构成威胁。 
林村逾三成村屋未驳公共污水渠,对集水区构成威胁。 

(星岛日报报道)本周二就是联合国世界水日,本港林村谷是本地唯一缺乏《郊野公园条例》全面保护的大型集水区,有环团指出,有三成七符合要求的林村村屋尚未接驳到公共污水渠,有机会触犯法例。而林村谷的集水区内有两公顷棕地,当中超过四成半棕地位处林村河河道一百米范围内,对河流水质构成直接威胁,认为当局应加强对林村河集水区水资源保育和管理工作。
居民对集水区认知薄弱

本港大部分集水区与郊野公园重叠,受《水务设施条例》及《郊野公园条例》保护,确保集水区的水质不会受人为活动影响。林村谷的集水区面积约为十六点一平方公里,林村河上游为「具重要生态价值河溪」,有栖身于水流急快河溪的溪吻鰕虎鱼,以及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列为近危的香港瘰螈等本地物种。 

浸大国际学院早前与绿色力量合作,进行「林村居民对林村河及集水区的认知调查」。绿色力量指出,现时林村谷共有二十六条村落,有一万七千人口居住,逾一千八百家村屋,林村谷有逾七成范围没有纳入郊野公园范围内,人类活动对集水区造成压力。 

调查在去年十月至十一月,在大埔林村多条乡村访问二百二十四名居民,逾七成受访居民不知自己居于集水区范围。调查又发现近三成居民认为可于林村河排放污水,逾两成认为可利用林村河水洗地或洗车。根据《水务设施条例》,均属违法,可被判处罚款。 
河道附近多仓库停车场

绿色力量指,前年底林村河集水区内有高达三成七符合要求的村屋,即多达六百六十九家尚未接驳到公共污水渠,认为环保署应积极果断执法。 

林村河集水区内约有两公顷棕地,主要为露天仓库及停车场,当中超过四成半棕地位处林村河河道一百米范围内,对河流水质构成直接威胁。

浸大国际学院「地理及资源管理」专修学科统筹主任胡丽恩指,政府应增加当地居民参与有关林村河集水区水资源保育和管理的工作。绿色力量总监郑睦奇博士则指,政府需尽快协助把区内污水排放连接到公共污水渠系统,遏止不符合水资源保育方针的发展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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