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花清瘟膠囊」未註冊 衞署搜藥店

2022-02-23 00:00

「蓮花清瘟膠囊」未在港註冊。
「蓮花清瘟膠囊」未在港註冊。

(星島日報報道)疫情大爆發之下,近期不少確診者購買內地中成藥「蓮花清瘟膠囊」服用。衞生署昨晚公布,前日及昨日採取行動打擊藥店非法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品,並檢獲兩款未經註冊藥品,分別名為「以岭連花清瘟胶囊」及「蓮花清瘟膠囊」,調查仍在進行中。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未經註冊藥品的安全、品質及成效均未經證實,可能對公眾健康構成風險,不過署方至今沒有接獲相關不良反應報告。署方指所有已註冊的中成藥於標籤上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C-XXXXX」或「HKP-XXXXX」,而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
市民可交衞署銷毀

署方表示,根據《中醫藥條例》,任何人不可銷售、進口或管有未經註冊的中成藥。《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則訂明,所有藥劑製品均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售賣。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中成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待調查完成後,署方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

另外,署方會將相關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和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以考慮是否需要採取紀律行動。如有需要署方亦會轉介相關個案予其他執法部門跟進。衞生署提醒曾購買相關未經註冊藥品的市民應停止使用,如有懷疑或用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切勿妄自購藥服用。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未經註冊藥品送交觀塘巧明街一百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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