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變性人申改身分證性別敗訴

2022-01-27 00:00

上訴人謝浩霖對判決非常失望。
上訴人謝浩霖對判決非常失望。

(星島日報報道)兩名未完成移除子宮卵巢和製造人工陰莖手術的女變男跨性別人士,早年遭入境處拒絕更改其身分證上的性別為男性,司法覆核敗訴後,兩人提出上訴。上訴庭昨頒布判詞指,二人決定保留子官及卵巢,一旦作為男性身分但懷孕及誕下孩子,將會造成複雜的法律及社會問題。而更改身分證性別的唯一條件,便是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兩名上訴人在適合進行移除子宮卵巢和製造人工陰莖的手術下,考慮手術風險後選擇不進行手術,才會不合乎資格更改性別,重置手術政策亦不構成歧視、不人道或侮辱待遇等,終駁回二人的上訴,維持原判,下令二人需支付訟費。
未完成性別重置手術

上訴人謝浩霖(三十一歲)對判決非常失望,表示多年來每次出示身分證時都需忍受屈辱和歧視,是次判決對他是沉重的打擊。他決定會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爭取他毋須進行不必要又有損人格的性別重置手術,包括移除子宮卵巢和製造人工陰莖,而可取得能反映其性別的身分證身分。另上訴人Q(三十歲)亦形容是次判決對他是一次挫折。

上訴庭指,女變男的變性人把身分證上顯示的性別由女性改為男性,唯一條件是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並不接納任何較低侵入性的手術代替整項性別重置手術,去達致「重置手術政策」的合法目的。上訴庭認為「重置手術政策」在一般公共利益和侵犯上訴人的隱私利益之間取得平衡,「重置手術政策」屬合法,亦沒有對上訴人施以不人道或侮辱性的待遇。案件編號:民事上訴一八三及一八四——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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