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变性人申改身分证性别败诉
2022-01-27 00:00(星岛日报报道)两名未完成移除子宫卵巢和制造人工阴茎手术的女变男跨性别人士,早年遭入境处拒绝更改其身分证上的性别为男性,司法覆核败诉后,两人提出上诉。上诉庭昨颁布判词指,二人决定保留子官及卵巢,一旦作为男性身分但怀孕及诞下孩子,将会造成复杂的法律及社会问题。而更改身分证性别的唯一条件,便是完成整项性别重置手术,两名上诉人在适合进行移除子宫卵巢和制造人工阴茎的手术下,考虑手术风险后选择不进行手术,才会不合乎资格更改性别,重置手术政策亦不构成歧视、不人道或侮辱待遇等,终驳回二人的上诉,维持原判,下令二人需支付讼费。
未完成性别重置手术
上诉人谢浩霖(三十一岁)对判决非常失望,表示多年来每次出示身分证时都需忍受屈辱和歧视,是次判决对他是沉重的打击。他决定会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争取他毋须进行不必要又有损人格的性别重置手术,包括移除子宫卵巢和制造人工阴茎,而可取得能反映其性别的身分证身分。另上诉人Q(三十岁)亦形容是次判决对他是一次挫折。
上诉庭指,女变男的变性人把身分证上显示的性别由女性改为男性,唯一条件是完成整项性别重置手术,并不接纳任何较低侵入性的手术代替整项性别重置手术,去达致「重置手术政策」的合法目的。上诉庭认为「重置手术政策」在一般公共利益和侵犯上诉人的隐私利益之间取得平衡,「重置手术政策」属合法,亦没有对上诉人施以不人道或侮辱性的待遇。案件编号:民事上诉一八三及一八四——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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