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豐小股東促證監查獨立財顧

2021-12-29 00:00

■利豐小股東聯盟發言人陳仲翔(右二)。 
■利豐小股東聯盟發言人陳仲翔(右二)。 

(星島日報報道)利豐(除牌前:494)私有化爭拗餘波未了,昨日代表部分前股東的「利豐小股東聯盟」到證監會請願和遞信。聯盟發言人陳仲翔向證監會提出三大訴求,包括希望證監會徹查利豐私有化的獨立財務顧問百德能證券是否失職,並完善獨立財務顧問制度;其次是馬士基公司在證監會公布調查結果前,須暫緩和利豐進行交易;最後一項訴求是利豐要向小股東道歉及賠償。
資料顯示,去年大股東馮氏家族聯同新加坡私募基金公司GLP僅斥資72.2億元提出私有化。連同大股東本身的持股,利豐當時估值僅106.7億元。利豐上周宣布,全球最大航運公司馬士基以36億美元收購旗下利豐物流。以利豐在利豐物流持股量計算,可憑有關交易套現28.2億美元(約220億港元)。換言之單計利豐物流股權的價值,已經遠高於私有化時估值,這還未計算利豐在物流以外的其他業務。 

投資者權益關注組主席梁杰文補充,就利豐私有化而言,百德能證券採納管理層對於業務轉型牽涉的實施風險,並沒加以具體分析,或量化相關風險對於公司前景影響。另一方面,報告認為私有化條款屬公平合理,並得出股東應接納私有化建議,但相關分析忽略「不接納私有化」的潛在回報,因此財務顧問報告並不全面,不排除獨立董事會或小股東受誤導而做錯決定。
質疑現行制度有缺失

梁杰文續指,近幾年接近100家上市公司宣布「私有化」,獨立財務顧問一律推薦股東贊成有關決議案。他舉例稱,2017年中新城發展(1030)獲控股股東富域香港提出私有化,獨立財務顧問認為計畫條款屬公平合理,並推薦獨立股東投票贊成票,同年10月由於建議不獲獨立股東通過,私有化計畫遂告終止。新城發展股價在其後半年已翻倍,較私有化作價高一倍有多,當市場價格反映私有化作價並不合理時,令人質疑現行制度是否有缺失,以及獨立財務顧問的結論對小股東來說,是否還有參考價值。
聯絡馬士基望緩交易

至於陳仲翔則表示,「自己及聯盟成員手持利豐股票已超過十多年,對公司十分忠心,相較賠償金額考慮,現時更希望獲利豐道歉」。同時他表示,聯盟已經聯絡馬土基的丹麥總公司,提醒公司與利豐交易所面對的監管風險及道德責任,並已收到電郵回覆,下一步初步計畫到立法會外絕食24小時。對於聯盟的訴求,利豐截稿前未有回應。

另外,上周公布收購事項時,馬士基首席財務官簡柏克(Patrick Jany)認為,淡馬錫在2019年收購利豐物流部分股權的作價偏低,而利豐物流內的境內物流(ICL)業務價值不錯,過去10年平均增長達10%,認為是收購是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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