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開啟良政善治由手中選票開始
2021-12-08 00:00有別於以往不同陣營候選人互相謾罵、人身攻擊的高度政治化的立法會選舉,作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後首場立法會選舉,距離本月十九日投票日兩周,選舉氣氛同樣熾熱,而且從不同的選舉論壇可窺見不同界別候選人均沒有互相政治攻擊,相反非常努力透過自己的政綱跟對手比併,並針對香港面對的社會、經濟問題提出建議、解決方案,投票由以往單純非友即敵的政治表態,量變為人民對候選人的政綱、理念是否支持及認同。每一選票不僅是決定哪位候選人在選舉獲勝,最重要是能反映人民對候選人所推動某些政策的民心背向。
另外,今次立法會選舉的地區分區直選,由以往五大選區變為十大選區,由「比例代表制」變為「雙議席單票制」,從制度上排除少數政治激進力量像以往藉其「關鍵」少數支持者的力量進入立法會「拉布」、叫罵、破壞議會正常運作。由於每區議席較少,這象徵着地區直選當選人須取得較高門檻的得票才能當選,確保當選人須獲以往較高的民意支持,令候選人不能只靠譁眾取寵便能入閘當選,加上每名地區直選候選人,需要獲得選舉委員會五大界別每界別最少二人提名,令候選人宣議的政綱,必須以該香港市民最大的公眾利益為依歸以爭取選民授權。在去政治化的選舉環境,令今次的立法會選舉,不再單純是民粹政治角力的表態,更是選民對候選人政治理念、對香港未來治理的表態。
行使投票權,除了是《基本法》第二十六條賦予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基本公民權利,更是公民義務。雖然香港不像澳洲、比利時、新加坡等地實施強制投票安排,如當地公民不履行投票義務,則要面臨罰款等刑罰,但是為香港早日實現良政善治,除了以民為本的政府,全心全意為民服務的從政者外,香港每一個市民均有其社會義務,透過行使其投票權,為香港未來的安定、繁榮選賢與能。
其實,投票選舉權從來得來不易,在超過一百五十年英屬殖民地時期的香港,直至香港回歸祖國前數年,立法會議席從來都是英國派來的港督直接委任,香港市民從來沒有被給予投票權。相反,一九九〇年頒布的《基本法》,卻清楚訂明回歸後香港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及普選立法會及特首等條文,由此可見中央政府對保障香港市民公民權利及給予香港民主進程承諾的堅定不移的決心,希望香港市民能珍重及積極行使作為選民投票的公民權利,清晰有力反駁外間對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後首場立法會選舉的無理質疑,及能鏗鏘地告訴國際社會香港人對普選特首及立法會的訴求及準備。
任何人士,尤其是畏罪流亡海外的前政客高調呼籲香港選民杯葛投案或投白票,不但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其背後意圖破壞特區憲制秩序及有效管治的「攬炒」意圖昭然若揭,考慮到發表違法言論的人身於海外,卻意圖煽動少數無知市民違法,屬「叫人衝,自己鬆」,行徑歹毒可恥,香港市民必須睜亮眼睛,以免給人煽動當其「反中亂港」的棋子,觸犯香港法律,以達至某小部分反對政客自私禍港的政治目的。
總括而言,這次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後首場的立法會選舉,告別了過往高度政治口號化的喧鬧,取而代之是「以治理主軸」的優化民主代議政制,以民主為手段解決香港各類深層次問題,讓香港市民能實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這也體現了中國習近平主席提出的「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政治理念,即「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透過「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治政精神,正好給香港未來的治政者,甚至香港未來的民主發展,開闢了啟發性的政治路向。
習主席曾言真正的民主不是裝飾品,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但願完善選舉後的立法會能跟行政機關保持良性互動,致力解決香港包括房屋,貪富懸殊、青年向上流的困難、香港整體競爭力停滯不前等經濟社會民生問題。雖然香港要達至良政善治,還須政府及社會各界人士共同努力,但要開啟良政善治的局面,我們首先必須齊心履行選民的義務,在本月十九日的立法會選舉投票日,積極踴躍地為香港邁進更美好、更繁盛的明天投下神聖的一票。
李健豪
執業律師、思法.青見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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