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开启良政善治由手中选票开始
2021-12-08 00:00
有别于以往不同阵营候选人互相谩骂、人身攻击的高度政治化的立法会选举,作为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后首场立法会选举,距离本月十九日投票日两周,选举气氛同样炽热,而且从不同的选举论坛可窥见不同界别候选人均没有互相政治攻击,相反非常努力透过自己的政纲跟对手比并,并针对香港面对的社会、经济问题提出建议、解决方案,投票由以往单纯非友即敌的政治表态,量变为人民对候选人的政纲、理念是否支持及认同。每一选票不仅是决定哪位候选人在选举获胜,最重要是能反映人民对候选人所推动某些政策的民心背向。
另外,今次立法会选举的地区分区直选,由以往五大选区变为十大选区,由「比例代表制」变为「双议席单票制」,从制度上排除少数政治激进力量像以往藉其「关键」少数支持者的力量进入立法会「拉布」、叫骂、破坏议会正常运作。由于每区议席较少,这象徵着地区直选当选人须取得较高门槛的得票才能当选,确保当选人须获以往较高的民意支持,令候选人不能只靠哗众取宠便能入闸当选,加上每名地区直选候选人,需要获得选举委员会五大界别每界别最少二人提名,令候选人宣议的政纲,必须以该香港市民最大的公众利益为依归以争取选民授权。在去政治化的选举环境,令今次的立法会选举,不再单纯是民粹政治角力的表态,更是选民对候选人政治理念、对香港未来治理的表态。
行使投票权,除了是《基本法》第二十六条赋予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基本公民权利,更是公民义务。虽然香港不像澳洲、比利时、新加坡等地实施强制投票安排,如当地公民不履行投票义务,则要面临罚款等刑罚,但是为香港早日实现良政善治,除了以民为本的政府,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从政者外,香港每一个市民均有其社会义务,透过行使其投票权,为香港未来的安定、繁荣选贤与能。
其实,投票选举权从来得来不易,在超过一百五十年英属殖民地时期的香港,直至香港回归祖国前数年,立法会议席从来都是英国派来的港督直接委任,香港市民从来没有被给予投票权。相反,一九九〇年颁布的《基本法》,却清楚订明回归后香港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普选立法会及特首等条文,由此可见中央政府对保障香港市民公民权利及给予香港民主进程承诺的坚定不移的决心,希望香港市民能珍重及积极行使作为选民投票的公民权利,清晰有力反驳外间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后首场立法会选举的无理质疑,及能铿锵地告诉国际社会香港人对普选特首及立法会的诉求及准备。
任何人士,尤其是畏罪流亡海外的前政客高调呼吁香港选民杯葛投案或投白票,不但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条例》)第27A条,即「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非法行为」,其背后意图破坏特区宪制秩序及有效管治的「揽炒」意图昭然若揭,考虑到发表违法言论的人身于海外,却意图煽动少数无知市民违法,属「叫人冲,自己松」,行径歹毒可耻,香港市民必须睁亮眼睛,以免给人煽动当其「反中乱港」的棋子,触犯香港法律,以达至某小部分反对政客自私祸港的政治目的。
总括而言,这次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后首场的立法会选举,告别了过往高度政治口号化的喧闹,取而代之是「以治理主轴」的优化民主代议政制,以民主为手段解决香港各类深层次问题,让香港市民能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也体现了中国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政治理念,即「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透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治政精神,正好给香港未来的治政者,甚至香港未来的民主发展,开辟了启发性的政治路向。
习主席曾言真正的民主不是装饰品,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愿完善选举后的立法会能跟行政机关保持良性互动,致力解决香港包括房屋,贪富悬殊、青年向上流的困难、香港整体竞争力停滞不前等经济社会民生问题。虽然香港要达至良政善治,还须政府及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但要开启良政善治的局面,我们首先必须齐心履行选民的义务,在本月十九日的立法会选举投票日,积极踊跃地为香港迈进更美好、更繁盛的明天投下神圣的一票。
李健豪
执业律师、思法.青见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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