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仲賢被控藏雷射筆等三罪開審

2021-12-07 00:00

方仲賢涉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開審。
方仲賢涉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開審。

(星島日報報道)浸會大學前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前年八月六日在深水埗鴨寮街購買十支雷射筆,被休班警員拘捕。方被捕後送院時疑曾將手提電話重置。方仲賢昨在區域法院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拒捕及一項或連串傾向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共三罪受審。首先發現被告的休班警員作供稱,當日他在鴨寮街購買腰包時,聽到排檔檔主與被告的對話,檔主即場以報紙示範使用雷射筆,他嗅到燒焦的味道,於是立刻致電身在附近的上級。

時任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員黃漢鋒指,當日他與另外四名警員在深水埗警署下班後,各人「因應個人需求去鴨寮街選購個人物品」,他本人到售賣皮具的排檔挑選腰包,看到旁邊排檔女檔主正向被告示範使用雷射筆,女檔主說,「依支嘢係藍光嚟㗎,小心啲用」,每支售價四百二十元,被告離去後,他向檔主查詢用途,檔主一手拿起雷射筆,一手拿著報紙。警員憶述情況指「報紙短時間內熏黑冒煙」。他即時致電上級警長匯報情況,上級指示他留意被告的去向。

其後被告在桂林街便利店附近徘徊,黃觀察到被告曾經使用電話,警長其後截查被告,被告立刻由桂林街衝逃向長沙灣道。黃與警長展開追捕,其後在大家樂門外截獲被告,惟被告不斷掙扎及將身體向前傾抗衡。被告不斷大吵大嚷稱自己是浸大學生會會長,喧嘩聲吸引市民圍觀,當中有市民粗言穢語辱罵警員。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被捕後要求在場人士拍攝現場情況,指控遭警員「叉住」他的頸部,圍觀有人以雷射筆照射警員,被告表示不適,由救護車送往明愛醫院急症室診治,送院期間,被告一度使用手提電話,卻被車內警員制止。法證科警員其後進行解密並檢查手機,發現內裏通訊錄及電話紀錄被刪除,亦有紀錄顯示手機曾被重新裝置。警方根據被告人的電括號碼,在Telegram搜尋及調查發現被告為六個Telegram群組的成員,包括「香港自衞隊」 、「哨兵公海」 、「觀星天文愛好者」 等,觀星群組內沒任何訊息。

現年二十三歲的方仲賢時任浸大學生會會長,並非天文學會會員。控方節錄案發前被告在浸大學生會facebook的帖子,當中涉及關於示威的資訊 ,表示可以申請資金購買抗爭物資,如有查詢及需要支援可以聯絡他和另外一人 。 被告個人facebook的帖子, 亦包含大量針對警方和涉及示威採取行動的言詞 ,例如「如果有手足想玩香城online,但無錢課金,可以contact小弟」。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一一一九——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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