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歡迎:可減員工食客衝突
2021-11-28 00:00
黃家和說,強制使用安心出行屬「社會責任」,「從防疫角度,若果有人受感染,可通知其他市民」。選擇用安心出行與否,屬個人自由,但他提醒市民「難道一直要留在家中煮飯或叫外賣嗎?大家都想出街食飯」,至於能否豁免兒童或長者使用安心出行,黃認為政府會彈性處理,亦有信心政府聆聽業界意見。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指示,現時市民進入以B類餐飲處所須使用安心出行,或使用指定、自製表格登記姓名、聯絡電話及到訪處所的日期及時間。而進入以C類及D類餐飲處所,規定須使用安心出行。
截至本月二十三日警方在餐飲業務處所的執法數字,當中包括涉及安心出行二維碼和填紙仔資料的問題,警方進行達一百五十六宗報告與巡查,兩宗勸喻或警告,發出三十一宗定額罰款通知書,以及提出五宗檢控。警方強調「使用虛假文書」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十四年。
食物環境衞生署五月至今,因餐飲處所負責人未有確保顧客掃描二維碼或登記所需資料,共提出四十四宗檢控,向違例顧客發出三十張定額罰款通知書。食環署稱繼續加強巡查,及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減低新冠病毒在餐飲處所傳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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