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查案件「天眼」片 油尖兩反黑警被拘

2021-11-2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油尖警區兩名反黑組人員,涉嫌使用虛假文書,以索取與其職務無關的資料,警方對案件極表關注及主動調查,並交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跟進,至前晚採取行動,到警署拘捕兩名涉案人員,包括一名警署警長,兩人正協助調查;消息稱,案件疑涉及一段閉路電視片段。警方表示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定必嚴正處理。

被捕兩名油尖警區反黑組人員同屬一隊,包括一名警署警長(俗稱士沙),四十歲,人稱「小明」,於二千年加入警隊,由於肯拼搏,三年前獲晉升警署警長,另一名探員則三十四歲,兩人目前仍被扣查。

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進行內部調查期間,發現兩名男警曾索取與其職務無關的案件資料;人員經調查後,前晚以涉嫌行使虛假文書,拘捕兩名男警務人員。

發言人強調,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

兩警被捕的消息傳出後,有內部流傳的消息指,總區重案組正追查一宗涉及黑幫的嚴重案件,惟有非調查人員卻索閱有關該案的閉路電視片段,且沒有按既定程序申報個人資料。據了解,總區重案組獲悉有同袍擅自查閱被視為證物的「天眼」片段後,認為事態嚴重,立即通報上峰。

警方對事件極表重視,主動調查及交由「O記」跟進,至前晚掩至尖沙嘴警署索取署內閉路電視了解後,而涉案人員所屬的全隊反黑組人員,亦須返署接受問話,並開啟各人的私人儲物櫃搜查,同時拘捕反黑組警署警長及探員,兩人當時正進行滅罪巡邏。

根據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知道或相信某虛假文書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則該名首述的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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