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科興首針後兩天亡 老翁裁定「死因存疑」
2021-11-13 00:00(星島日報報道)六十三歲男子今年二月接種首劑科興疫苗,兩天後死亡,疑為本港首宗疫苗事故。死因庭就事件展開七天研訊,傳召共十六名證人。兩男三女陪審團昨在裁判官周慧珠引導下,一致裁定死者「死因存疑」。陪審團建議衛生署在小冊子上,以市民所認知的用字列出疾病名稱,及加上「嚴重疾病」的選項予市民剔選,讓接種中心的當值醫生可即時作出建議。
周官昨引導時提供兩項裁決選項:死於自然及死因存疑,解釋假若陪審團接納解剖報告、法醫卓華及專家證供,認為李接種疫苗前已出現急性心肌梗塞,即打針與心肌梗塞無關,應裁定死於自然。雖然其中一位專家證人張文勇醫生曾指,李心臟相當於一名八十歲長者,且心臟血管中度至嚴重程度收窄。
再者,李曾出現急性心肌梗塞,死亡風險本身已很高,就算當日無打針,亦會加速或惡化併發症,故上述說法仍是死於自然。相反,若陪審團認為可能有其他因素引致李急性肺水腫而亡,但因本研訊未有足夠證據顯示其他因素為何,只可裁定死因存疑。
陪審團退庭商議約四小時後,一致裁定死因存疑,並向衛生署提供三項建議:在疫苗接種小冊子上,對未控制的嚴重慢性病患提供實際例子,例如糖尿病、心臟病等,並使用市民所認知的疾病名稱,不僅是專業用詞;解釋清楚「未受控疾病」之定義,譬如病情嚴重但正服用藥物的市民屬於該類別;及加上「嚴重疾病」選項予市民剔選,讓當值醫生留意到,並即時作出建議。
衞生署當接獲醫護人員呈報相關的嚴重或非預期的異常事件報告後,會聯絡有關醫護人員以獲取更多資料。新冠疫苗臨牀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會審視所有重要的個案及其臨牀資料及/或解剖報告等資訊,以世界衞生組織的算法流程就個案進行因果關係評估。主要目的是識別疫苗可能產生副作用的信號。有關工作與死因研訊的目的並不相同。
衞生署已得悉死因裁判法庭的裁決,並會詳細研究陪審團所提出的建議。
李的胞兄及朋友稱,李生前有吸煙習慣,患「三高」及「心臟三條血管塞咗」,間中「心口翳住翳住」,打針當日及翌日均無異樣。普通科門診醫生盧昆儀確認,李有糖尿病、肥胖等一系列問題,為重度吸煙者,每天吸食三包煙。李今年二月初最後一次求診,診斷患穩定型心絞痛,惟情況「唔算係危險」,且無急性心臟病迹象。
伊院急症室醫生林家俊指,李離世當日求診時,表示氣促已持續多月,當時診斷為急性肺水腫或支氣管炎。法醫卓華供稱,李部分心肌壞死,與急性心肌梗塞脗合,估計已維持兩至三周;而其心臟血管七至九成半閉塞,推斷是長年累月形成。
針對疫苗與死亡關係,港大內科部臨牀藥理科教授張文勇指,雖未有文獻顯示科興疫苗與心肌梗塞有關,但不排除打針或是致死的「最後一根稻草」。但李離世前兩至三周已發生心肌梗塞,無論有否打針,心臟情況都會惡化。心臟科醫生周慕慈認為,心電圖顯示李離世當日並無急性心肌梗塞,可以排除打針與死亡有直接關係。至於接種疫苗會否令心肌梗塞惡化,則相對地「不太可能」。疫苗臨牀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曾就個案討論,一致裁定事故與打針並無因果關係。
案件編號:死因研訊一八二——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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