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黎智英等有意煽惑公眾
2021-11-12 00:00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結案陳詞指,當日五時半左右李卓人在維園噴水池以揚聲器發言,包括黎智英、鄒幸彤等十二人立於其後,可推論眾人必有預謀聚集,言行明顯有意煽惑公眾參與一同反抗。伍淑娟又反駁當日李卓人代表支聯會等人,不斷宣稱會依舊進入維園,又從未指明集會只屬朋友聚會,入場後又多次發言公開稱「維園嘅朋友」,而支聯會眾多政客必定會抱持共同立場回應,現場群眾由嘈吵轉而突然一同靜下默哀及叫口號,可見維園眾人必屬同一個集會。何桂藍等在場則一直追隨李卓人等人,李期間曾靠近談話說笑,衣著行為均一致相近。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陳詞強調,本案須考慮當時政府取態,案發時確診數字正在下降,疫情威脅並不嚴重,疫情風險固然無法徹底排除,但港鐵仍持續運作,連卡拉OK和麻將館也毋須停業,故應平衡各方利益,配合而非禁止支聯會舉辦晚會,警方可運用權力施加條件控制疫情。再者觀乎案發當晚實況,在場人士均戴上口罩分隔而坐,法庭應考慮檢控相稱性。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八五七至八七五、八七七至八八四、八八六至八八九、八九一、八九三——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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