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經理認無貼清潔告示

2021-11-1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冬至前夕,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內的無家者被警方驅趕,康文署職員疑擅自清走他們的家當。涉事九名無家者入稟小額錢債處要求賠償,申索審訊昨續。康文署公園經理承認,當日並無張貼告示通知會清潔,事後也沒有標示失物存放位置,多次稱乃按「慣常做法」處理,無家者如有需要可請求職員幫忙找尋失物。

康文署通州街公園經理王先利供稱,當日與警方呼籲無家者收拾家當後,隔了二十至三十分鐘左右,才開始將無人認領的物品放到垃圾車及推往壁球場後門,其間不見有人向垃圾車灑水。公園平均有約七十名無家者,而當日僅得二十多人在場,申索方問是否等於其餘數十人不在場?王指「可以咁講。」但被問到是否大部分人都不在場,王卻稱「一半一半。」他強調當時曾叫現場街友通知不在場人士認領失物,乃「最可行嘅方法。」

王解釋,職員一般會把無人認領的物品存放在壁球場後門三日,惟運載失物的垃圾車無人看管。此外,部分申索人為輪椅人士,無法站起來搜索垃圾車底部物品。王則稱「按慣常做法咁去盛載無人認領嘅物品。如果有街友需要幫忙,場地職員好樂意協助」,但當日無收到無家者求助,而當日行動前並無如常張貼相關告示。

案件編號:小額錢債一二五二五至一二五三〇、一二五三二、二〇四三四、二〇四三五、三七六〇二——二〇二〇、一九一四九——二〇二一。

■社協幹事吳衛東(中)協助涉案露宿者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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