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頓洋經理稱不介意被稱「鬼佬」

2021-11-1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因不滿被稱為「鬼佬」及不諳中文致拒參加內部會議,禮頓前爆破工程外籍主管向上司反映情況後遭解僱,遂入稟控告禮頓違反《種族歧視條例》,要求禮頓道歉及追討損失。原告外籍同事昨於區院作供指,在地盤工作時經常聽到外籍人士被稱呼為「鬼佬」,惟在港工作逾十二年,從來沒有遇過任何人覺得「鬼佬」稱呼不妥,所有人都習以為常,自己亦毫不介意。項目總監則坦言,前主管遭解僱並非出於不諳廣東話,多名同事曾間接投訴,不願與其接觸。

原告為Haden,Francis William,被告為禮頓建築(亞洲)有限公司。禮頓地盤經理Darren Grant稱,當時收到工程聯營公司中國建築高層Chris Leung發出電郵,當中以「foreigner」稱呼外籍工程師,令Grant感到驚訝,認為文化上用詞不當,不合語境,如用「overseas」等會更適合。被問及是否出現文化衝突時,Grant認為工作團隊新建立起來,自己與Chris合作關係不佳。Grant又提到在地盤工作時經常聽到外籍人士被稱呼為「鬼佬」,需視乎其語境來判斷有否種族意味。Grant補充本地人使用「鬼佬」能夠更方便地描述非本地人,自己不會因「foreigner」或「鬼佬」稱呼而感到不快。Grant指原告從未向自己投訴「鬼佬」稱呼或表示不安。

工程項目總監Jan Torka作供指,案發時自己其實應該花時間處理項目中的人事問題,認為同事間關係不佳致爆破組工作無法良好運作,Torka坦言原告遭解僱並非出於不諳廣東話,多名同事曾間接投訴,不願接觸原告。案件編號:平等機會訴訟 一六——二〇一八。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