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匯局通過易名 負責發會計師牌

2021-10-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草案》,擴大財務匯報局法定職能,並改名為「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日後將取代會計師公會向會計師發出執業證書。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歡迎完善本港會計專業規管制度,會在首年豁免收取會計師發牌費用。

立法會大會昨日恢復二讀《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草案》,並獲過半數在席議員舉手通過三讀。新命名的「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法定職能將擴大,成為全面及獨立的會計專業規管機構,包括向會計師發出執業證書,為會計執業單位和本地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註冊,以及處理會計專業的查察、調查和紀律處分工作,同時亦會監督香港會計師公會執行其各項法定專業職能。

許正宇其後發表網誌,指出向財匯局賦權「為香港的會計專業規管制度掀開新篇章」,有助其持續提升專業水平,也令香港的會計專業規管制度與國際發展更趨一致,未來亦會研究在大灣區先試行,開展會計專業服務的便利措施。

他指出,財匯局將取代香港會計師公會發牌等工作,因此亦相應地成為收取有關申請費用的機構,而改革實施首年,政府將豁免收取這些費用,在豁免期過後的首數年間,亦計畫將費用凍結在不高於會計師公會現正收取的相關水平。

他又指出,在新制度下,財匯局將會採取相稱原則執行其規管工作,對涉及重大利益的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施加較嚴格的規管控制,而其他執業單位和會計師的規管要求和罰則,會延續與現時《專業會計師條例》相若的規定,包括紀律處分的罰款上限為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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