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1%閒置官地租予非牟利機構

2021-09-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社區發展陣線關注政府閒置土地問題,指過去五個年度有五十二幅空置政府土地及空置校舍,租予非政府機構作非牟利用途,即平均每年僅租出約十幅,團體認為相對每年有逾一千幅未批租的政府土地,租出的比例只佔不足百分之一,反映政府在支援非政府機構租用閒置官地上的力度不足,認為需要簡化申請流程。

根據立法會財委會文件顯示,地政總署過去三年分別管理一千六百二十六幅、一千六百零六幅和一千二百八十三幅未批租政府土地,涉及總土地面積分別約為二百九十七、三百九十一和三百二十二公頃。

團體結合地政總署數據發現,由二〇一六年至二一年共五個年度,當局分別有三十二幅空置政府土地及二十個空置校舍,出租予非政府機構作非牟利用途,部分用作過渡房屋、社區中心、臨時學校等。

團體又指出,發展局於二〇一九年推出十億元的空置土地資助計畫,每個項目最多可獲六千萬元資助,用作土地或建築物修復工程,但他們發現,非政府機構成功申請用地同時獲發資助十分困難,當中涉及繁複申請程序,以及欠缺技術支援,團體促當局需要簡化申請流程,以支援非政府機構租用閒置官地。

社區發展陣線楊健濱指,以往曾與市民尋找洪福邨附近的閒置土地作為社福設施及居民聚腳點。團體亦曾經邀請建築設計師協助,以及實地考察檢視採用該土地的可能性,但閒置土地被鐵絲網圍封,有關地方未能容許市民進入考察,較難評估該閒置土地的發展可能性。

另外,如果想在新界政府土地有發展,需經城規會諮詢改變土地用途,導致當局批准申請的時間進一步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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