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上周生效 港最快第三季諮詢

2021-09-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特殊目的併購公司(SPAC)並非是新鮮玩意,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已有迹可循,是當時美國資本市場獨有的一種上市形式,SPAC浮沉多年,直至2020年在寬鬆的貨幣政策鼓吹下,終於迎來大爆發,並成功在亞洲蔓延,吸引香港、新加坡等大型資本市場追捧學習。

事實上,在亞洲區內,韓國在2010年已引入SPAC,並且發展相對成熟,其制度主要以美國模式作為參考,然而由於韓國資本市場發達程度難與美國媲美,尤其是散戶較多,韓國對投資者保護相對嚴密,令發起人在成立SPAC時多遇阻滯。

新加坡是自去年SPAC之風吹起後,最早為引入SPAC作諮詢的國家。目前,新交所已結束了數月的市場諮詢過程,在上周四(2日)發布了SPAC主板上市規則,並於上周五(3日)已生效,搶先香港一步。

香港方面,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早在今年年初,便提出與各大監管部門研究推出SPAC模式,不過一直進展十分緩慢,期間由於美國SPAC遇冷,美國監管機構又不斷警告投資者SPAC的潛在風險,市傳本港證監會對SPAC的做法存疑,令成功引入本港機會大減。及後,眼見亞洲富豪紛紛赴美成立SPAC,資金一度外流嚴重,監管層態度又似乎峰迴路轉,在6月份傳來好消息,由陳茂波擔任主席的金融領導委員會表明,港交所或最快在今年第三季為引入SPAC作市場諮詢。

除亞洲區外,英國亦對優化SPAC上市制度不遺餘力。今年7月,一向監管嚴厲的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FCA)宣布欲鬆綁SPAC的上市條件,包括將市值門檻減半至1億英鎊,給予額外半年完成業務合併等,以提供更大的靈活性,吸引更多海外企業進駐英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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