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騙抗疫基金四萬元 餐廳經理判囚三月

2021-08-1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八歲餐廳男經理,去年五月向政府提交虛假照片及虛報電話,訛稱開辦派對房間,意圖詐騙四萬元政府防疫抗疫基金資助,昨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企圖欺詐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疫情下各行各業百業蕭條,直斥被告行為嚴重、涉及公帑,渾水摸魚,須判處即時監禁三個月。

羅官指,疫情下各行各業百業蕭條,「影響幾大唔使講」,每人都有不同程度困難需要解決。政府推行緊急援助計畫,若要仔細審批則會失去作用,故此須簡化申請程序。而被告藉此機會犯案,從網上下載相片犯案亦需時,被告有計畫行事,並非一時衝動;行為嚴重並涉及公帑,渾水摸魚,須判處即時監禁。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為初犯,於內地出生,十六歲時來港就讀中四,考入港大測量師學會學士課程,成績優異。被告多次遠赴非洲及內地山區做義工,及在「陳校長免費補習天地」義補。被告一八年與朋友合夥開辦餐廳,共聘請三十名員工,但受疫情影響生意。被告犯案為幫補其餐廳生意,避免裁員,犯案手法拙劣,亦非精心設計;最終亦沒有獲批款項,政府沒有損失。惟羅官回應指做義工應出於良心,而非為「儲值」而減刑。

二十八歲被告麥浩霆報稱餐廳經理,被控於去年五月十七日至八月二十七日,在香港藉詐騙,即在美容院、按摩院及派對房間資助計畫申請資助時,虛假地表示在觀塘工業中心四期八樓E〇二室,經營派對房間業務,意圖誘使人力資源計畫及扶貧統籌處向其批出該資助計畫的資助,而導致香港政府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蒙受不利。

案情指,被告於網上下載派對房間的照片,並填上虛假電話號碼申請資助。當局派員調查後揭發,聲稱派對房間的地址僅屬儲物空間,終未有向被告批出款項。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一三五五——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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