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推八項地產調控新政
2021-08-03 00:00
通知指,要穩控住宅用地出讓價格,嚴格審查購地主體資格,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參與,包括商住用地的住宅用地競買,企業聯合體參加競買者,房地產開發企業出資比例不得低於50%,並強化購地資金來源審查。
另外強化住房限購措施,暫停向個體工商戶銷售商品住房,新入戶居民家庭購買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需滿足有關條件。
東莞市住建局表示將加強房地產稅收監管和調節力度,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徵免年限由2年調整為5年,加強商品住房銷售監管,對意向購房人數超上市房源套數比例較高熱點樓盤,住宅限售期由取得不動產權證後3年延長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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