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漢涉姦女兒案 疑指使家人阻作證

2021-07-2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中年漢三年前被控強姦年僅十三歲親生女兒X而被羈押,他涉嫌趁X母親、叔父、祖父、祖母到收押所探望他時,疑指示四人阻止X出庭作證。五人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及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兩罪,現年十八歲的X昨供稱,父親三年前要求她「快啲返大陸,唔好上庭」,母親便帶她與弟弟到深圳暫住,叔父、祖父、祖母三人則指使她「上庭唔好講真話」,「個妝有幾濃化幾濃,啲衫有幾露着幾露,着埋高踭鞋,玩串個party」,祖母「前前後後不斷獻殷勤」,包括帶她外出用膳、送手提電話、公仔等,X稱:「盲嘅都知佢想做咩啦。」

五名被告為女事主X的四十四歲父親、四十二歲母親、三十九歲叔父,六十七歲祖母及六十五歲祖父。父親、祖母、祖父及叔父,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父親及母親另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

於二〇〇三年在深圳出生的女事主X指,她於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四日晚上與母親到警署報案,投訴遭父親性侵,X接受身體檢查並以錄影會面方式錄取口供。

母親與弟弟在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日到荔枝角收押所探訪父親後,趕忙回家叫當時就讀中三的X「快啲執嘢走」。X憶述,母親當時對她說:「我啱啱去咗監獄探你阿爸,你阿爸叫我哋快啲返大陸,唔好上庭。」X問母親:「唔上庭係咪真係幫到阿爸甩罪㗎?」母親便說:「唔知,反正跟你老竇意思去做。」

X原需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出庭作證,X指自己當時「唔識諗,一心想幫老竇甩罪」,便與母親及弟弟便到深圳姨母家暫住。祖母曾致電母親叫X不要上庭,「睇吓法官點處理單案再決定」。X、母親及弟弟三人最後怕X及弟弟如再不上學,會被踢出校,三人遂於同年十一月四日回港,得悉父親被控強姦的案件,改在二〇一九年一月開審,X遂繼續留港上學。

X指期間叔父、祖父、祖母曾叫她上庭時「個妝有幾濃化幾濃,啲衫有幾露着幾露,着埋高踭鞋,玩串個party佢」,「上庭唔好講真話」,她當時「扮傻,扮咩都唔知」,X認為三人希望法官對她印象不好,希望法官不相信她。X又指祖母多次以賄賂形式收賣她,例如主動給予X一部小米手機、向X稱:「你唔幫老竇嘅話,可能你以後無嫁妝,你細佬唔知點算,你識點做啦」、帶X去食韓燒、買公仔予X。X稱:「盲嘅都知佢想做咩啦,前前後後不斷獻殷勤」,「阿嫲俾我嘅感覺就係佢做咁多嘢,(我)應該幫吓老竇」,祖母亦曾趁X當時跌倒受傷,建議X上庭時稱「跌親個腦」,「扮咩都唔記得」。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一二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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