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漢涉姦女兒案 疑指使家人阻作證
2021-07-22 00:00
五名被告為女事主X的四十四歲父親、四十二歲母親、三十九歲叔父,六十七歲祖母及六十五歲祖父。父親、祖母、祖父及叔父,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父親及母親另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
於二〇〇三年在深圳出生的女事主X指,她於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四日晚上與母親到警署報案,投訴遭父親性侵,X接受身體檢查並以錄影會面方式錄取口供。
母親與弟弟在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日到荔枝角收押所探訪父親後,趕忙回家叫當時就讀中三的X「快啲執嘢走」。X憶述,母親當時對她說:「我啱啱去咗監獄探你阿爸,你阿爸叫我哋快啲返大陸,唔好上庭。」X問母親:「唔上庭係咪真係幫到阿爸甩罪㗎?」母親便說:「唔知,反正跟你老竇意思去做。」
X原需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出庭作證,X指自己當時「唔識諗,一心想幫老竇甩罪」,便與母親及弟弟便到深圳姨母家暫住。祖母曾致電母親叫X不要上庭,「睇吓法官點處理單案再決定」。X、母親及弟弟三人最後怕X及弟弟如再不上學,會被踢出校,三人遂於同年十一月四日回港,得悉父親被控強姦的案件,改在二〇一九年一月開審,X遂繼續留港上學。
X指期間叔父、祖父、祖母曾叫她上庭時「個妝有幾濃化幾濃,啲衫有幾露着幾露,着埋高踭鞋,玩串個party佢」,「上庭唔好講真話」,她當時「扮傻,扮咩都唔知」,X認為三人希望法官對她印象不好,希望法官不相信她。X又指祖母多次以賄賂形式收賣她,例如主動給予X一部小米手機、向X稱:「你唔幫老竇嘅話,可能你以後無嫁妝,你細佬唔知點算,你識點做啦」、帶X去食韓燒、買公仔予X。X稱:「盲嘅都知佢想做咩啦,前前後後不斷獻殷勤」,「阿嫲俾我嘅感覺就係佢做咁多嘢,(我)應該幫吓老竇」,祖母亦曾趁X當時跌倒受傷,建議X上庭時稱「跌親個腦」,「扮咩都唔記得」。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一二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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