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刀殺父 兇器原用來自盡
2021-07-20 00:00
二十八歲被告黎謹友稱,案發前從事保險工作及副業,但其後收入下降,兒子出生後開支變大,最終向大耳窿借了二十萬元。對方要求自己於同年十二月還款,同時開始每月繳付一萬元利息,為期十四個月。如果無法償還債務,該名借貸人或會到自己寓所騷擾其妻兒。
被告表示本無打算向父親借錢,只是想在死前見父親,當日在父親位於屯門的住所聊天期間,二人曾經喝酒,最初氣氛良好。惟被告提出借錢一事後,父親聞言指「都知你無咁好死,過嚟作古仔呃我」,更罵被告「點會有老婆?有嘅都係妓女,個仔都唔係你㗎啦」,隨即拿起鬧鐘及椅子擲向自己。其後父親大叫「你快啲去死」,被告從背包取出餐刀,一轉身便插中父親頸部,父親站起身向前移動,被告見狀便按着對方肩膀再捅兩下。
被告續指,不記得捅了父親多少次,形容整件事發生得「太快」、「好突然」,「諗唔到嗰下想點」、「答唔到有咩原因(殺父)」。被告之後回過神來,試圖搖醒父親不果才意識到自己「做錯嘢」。被問到當日為何要帶刀赴約,被告則稱乃尋死之用,強調從未想過要傷害父親。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五二——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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