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監局查《反壟斷法》 牽涉阿里騰訊

2021-07-08 00:00

阿里共涉及6宗案件,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通報,共被罰款300萬元。
阿里共涉及6宗案件,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通報,共被罰款300萬元。

(星島日報報道)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規定,對互聯網領域22宗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立案調查。據市場監管總局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清單顯示,涉案企業包括了阿里巴巴(9988)、騰訊(700)、蘇寧易購、美團(3690)等大型企業。

當中,阿里共涉及6宗案件,包括阿里網絡收購天鮮配股權案、紐仕蘭股權、廣州恒大足球股權、五礦電商股權,以及阿里創投收購五礦電商、與上海商投設立合營企業、與浙江創新投資設立合營企業。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通報,阿里巴巴共被罰款300萬元。

另外,騰訊共涉及5宗案件,包括收購58同城、小紅書、搜狗、獵豹移動以及蘑菇街的股權,共被罰款250萬元。而蘇寧易購則涉及與南京銀行設立合營企業案,以及與三菱重工設立合營企業案,累計被罰款100萬元。小桔快智(滴滴上市名稱)全資子公司小桔智能,涉及與北汽新能源設立合營企業案。

市監總局指,該22宗案件均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當局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四十九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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