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四店疑冰鮮肉充鮮肉賣
2021-07-01 00:00
食環署指,該四家店鋪持牌人因涉嫌違反《食物業規例》正協助調查,如有足夠證據,署方將提出檢控。行動期間,食環署人員亦發現其中一個處所不潔及有員工在地上處理豬隻內臟致食物有受污染風險,已分別展開兩宗檢控。此外,食環署人員亦發現上述四家店鋪及另外一家新鮮糧食店未能提供送貨單供查核,違反相關持牌條件,向有關負責人發出口頭警告。
發言人說,以冰鮮或冷藏肉冒充新鮮肉出售牟利,除了違反香港法例,引發食物安全問題,亦會對其他遵從規定的店鋪造成不公,並稱任何人士未有批簽而售賣冰鮮肉或冷藏肉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今年三月至今,食環署於中西區、旺角區及深水埗區向合共四家新鮮糧食店採取三次突擊行動,檢獲並封存約一千二百公斤懷疑冰鮮肉或冷藏肉,並向當中一家涉嫌未有批簽而售賣冷藏肉的新鮮糧食店提出檢控。另外,其餘三家新鮮糧食店亦因食物室不潔、在露天地方貯存及處理豬肉及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涉嫌違反《食物業規例》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中的相關規定而遭到檢控。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