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國安法》如特區定海神針
2021-06-30 00:00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於當天晚上十一時起在香港實施。
一條全國性法律在香港橫空出世,持續一年的亂局一下子被煞住,香港得以重建向前發展的基礎。然而西方國家的猛烈攻擊隨之而來,參與其中的高級官員前所未有地被制裁,林鄭月娥坦言,對她個人及家人影響深遠。
回顧要在高度保密和時間緊逼下進行立法工作,以及所承受的壓力和犧牲,她堅信自己和身邊的同事正處於一個很好的歷史時刻,可以參與完善一國兩制貫徹落實工作,儘管個人因被制裁而受到傷害,「但我深信,我們是為香港做了一件大事!」
身兼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的林鄭月娥首先肯定了一點:「這樣重大的決定不可能是香港提出,是中央主導的,而行政長官有參與其中。」是因為中央看到當時的情況有風險,甚至如有些人說的,已經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經歷了二〇一九年下半年至二〇二〇年第一季的動亂,加上疫情出現,抗疫亦受到黑暴影響,立法會亦陷於混亂,所以中央果斷出手,為香港解決了一個最大的問題。」
由於事前沒有公開諮詢,港人對立法過程所知不多,難免有點突如其來的感覺。林鄭月娥承認,立法過程是在高度機密中進行,參與的香港官員不足十人,自己更要親手打文件,以免機密外泄。坊間有說,《香港國安法》猶如特區的「定海神針」,她深表認同。「如果沒有國安法,我們根本無法去控制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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