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加上警震懾 兩年前暴亂不復見
2021-06-13 00:00
二○一九年六月十一日,立法會原訂進行《逃犯條例》修訂二讀前夕,已有大批民眾到金鐘添馬公園聚集;至翌日(十二日)早上,添馬公園一帶已集結了數萬名示威者,其間把整條金鐘道佔據及爆發激烈警民衝突,警方使用二百四十枚催淚彈驅散,亦發射橡膠子彈、布袋彈和海棉彈,示威活動被定性為暴動,而立法會二讀最後取消。
之後四個多月,本港進入社會動盪時代,黑衣人四處縱火、刑事毀壞及暴力傷人,至去年因新冠肺炎疫情肆虐,限聚令出爐,示威活動減弱。去年六月十二日,網上號召「6.12重燃」,在銅鑼灣、旺角和觀塘等多區集會示威,眾人唱榮光歌及高叫口號,警方共拘捕四十三名男女,眾人涉嫌參與非法集結、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傷人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昨天是「6.12」兩周年,仍有人在網上號召「6.12街頭見」,惟自去年實施《港區國安法》後,激烈的街頭抗爭已不復見,加上警方在銅鑼灣及旺角暴亂熱點重兵布防,昨天僅有零星黑衣人作出滋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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