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稱《基本法》是法治的最高體現

2021-06-1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見圖)在主題論壇上表示,《基本法》將中央對地方的基本方針政策,以全國性法律和香港法律「規定之」,是法治的最高體現,加上《基本法》諮詢期長達四年多,是香港時間最長、規模最大、具有廣泛代表性的諮詢工作,以這種態度和方式起草《基本法》是民主最高體現。

梁振英在致辭中,回顧了《基本法》的起草過程。他指出,《基本法》將中央對地方的基本方針政策以全國性法律和香港法律「規定之」,在全國範圍內遵守,是法治的最高體現,奠定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政府授權「港人治港」的法律依據。他又提到,《基本法》諮詢為期四年多,是香港至今時間最長、規模最大、具有廣泛代表性的諮詢工作。

梁又指,《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來自工商、勞工、政界、專業、宗教等多個界別。諮詢委員會曾在會內會外展開廣泛的諮詢,包括設立會見市民制度,並將諮詢所得制成了大量包括專題報告和逐條的條文報告等,供社會和《起草委員會》參考。他認為以這種態度和方式起草《基本法》,是民主的最高體現;又讚揚共產黨不僅開創以「一國兩制」和平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領土和主權問題的先河,也樹立了法治和民主的典範。

清華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王振民透過書面發言指出,香港社會必須改變對共產黨領導體制的態度,「既然接受『一國兩制』,就要接受『一國兩制』的打造者中國共產黨。」他說,香港回歸以來發生的所有重大政治問題,根本原因在於一些人不願意正視、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全中國、領導「一國兩制」事業的客觀現實,只有正確認識、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一國兩制」才能行穩致遠。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亦撰文表示,「一國兩制」一秉和而不同、兼容並蓄的政治理念,把不同社會制度國家間和平共處原則運用於一國之內,實踐證明,在港澳是行得通、辦得到、得民心,是解決歷史遺留領土問題的最佳政策選擇,也屬保持港澳長期繁榮穩定的最佳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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