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會遊行權利非絕對 鄭若驊稱可受限

2021-04-2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港區國安法》通過後的首個「六四」悼念日將至,外界關注今年集會能否如常舉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發表網誌,指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不是絕對,行使時必須遵從指定法律原則,包括不阻礙政府場地運作、不影響其他人安全和福祉等。支聯會會在今日就六四集會向警方提交通知書,秘書蔡耀昌拒絕揣測文章含意,惟強調政府應該尊重市民集會權利。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則預計,日後六四可以舉行集會、遊行的機會相當微,並考慮「變陣」改以網上形式舉行活動。

鄭若驊在網誌中指,《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被視為基本權利的言論自由、和平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但這些權利並非絕對而是可以受限制,認為這對於尊重他人的權利和維護公共秩序是不可或缺。她續指,過去曾經發生有示威者非法佔領政府處所的情況,阻礙政府運作。在前年反修例示威中也出現過,初時的和平示威演變成暴力衝突。政府為確保訪客或職員的安全,以及辦公室的正常運作,有必要對獲批准在政府場地舉行的公眾集會和遊行活動採取管制措施。

鄭若驊提到,其中一項措施要求在政總東翼前地進行的公眾活動事前須申請許可,關於措施合憲性的訴訟已完結。她引述上訴法庭裁決指,政府做法沒有侵犯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的基本權利;重申政府對其產業擁有專有權,有責任採取預防措施防止有人妨礙場地的正常運作;亦有責任注意政府處所職員的安全和福祉,以及維護公眾秩序、公共安全、辦公室有序運作。

鄭強調,政府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又呼籲大家注意終審法院曾在判辭中指出,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而是受到合法限制。

支聯會秘書蔡耀昌表示,不會揣測律政司文章的含意,但強調政府應該尊重市民集會權利。他表示,主席李卓人因「八一八」案判監十二個月,但支聯會其他常委將繼續如常工作,並計畫在今日就五月中旬的長跑活動、五月三十日的六四遊行及下月的六四維園燭光集會向警方提交通知書。對於有消息指,今年警方不會批准六四集會活動,蔡耀昌稱支聯會不會在申請前揣測警方的決定。他希望政府認真考慮批准集會,如有任何關注亦應與相關團體討論;又表示難以評估今年有多少市民願意參與六四集會,會按過去經驗申請。

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回覆查詢時坦言,預計日後可以就六四舉行集會、遊行的機會相當微,但支聯會盡量沿用過去的方式辦活動,或考慮「變陣」改以網上形式舉行活動。有指,支聯會五大綱領之一「結束一黨專政」或有違《國安法》,被問到會否避用個別的口號,何俊仁稱沒這方面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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