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刀圖襲警中彈 半癱漢囚兩年半

2021-04-2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五十八歲地盤工三年前在深水埗港鐵站遇警截查時,不但拒合作,更從背囊掏出鎅刀向警員揮舞,女警開槍將他制服。地盤工被控兩項企圖蓄意傷人罪,早前在區域法院受審後被裁定罪名成立。陳廣池法官昨判刑時透露,被告早有襲擊前科並被判囚七天,但他顯然未有改過自新,反而變本加厲。惟他中槍後出現持續性下身麻痹及癱瘓,須以輪椅代步,考慮到他的情況及案情後,陳官終判他入獄兩年半。

陳官判刑時指,本案的重點是兩名事主均為合法執勤的軍裝警員,他們沒有對被告周景登(見圖)作出挑釁性或不禮貌行為,但被告卻老羞成怒,手持鎅刀施襲。而且,被告於繁忙時段在港鐵站內犯案,涉案鎅刀的刀片鋒利,他近距離向警員施襲,中槍倒地後仍企圖拾回鎅刀等,都構成了加刑因素。

陳官形容,本案可謂證據確鑿,但被告在審訊時一直堅持自己的說法,顯示他並無悔意及自我反省,但相信他並無預謀犯案,涉案鎅刀是他的工作用具,遂就兩罪各以三年監禁為量刑起點,體諒他在事件中受傷而酌情減刑六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

辯方昨求情透露,事件造成被告下半身癱瘓,從此須以輪椅代步,其妻亦因事件而健康轉差,已搬到老人院居住,對被告而言已是最大懲罰,冀法庭恩恤量刑。惟陳官強調,根據上訴庭指引,犯人若因罪行而造成身體損傷,並不構成求情理由,並質疑被告的心理報告,並沒提及他下身永久癱瘓。辯方解釋,醫療報告顯示被告的脊椎位置被碎片壓着神經線,目前醫學上沒有方法處理。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三四八——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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