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虐死案生父求情 指單次懲罰非太嚴重
2021-04-15 00:00
黃官表示,若為現已十一歲的男童X索取心理創傷報告,會勾起其不愉快童年經歷,很大程度會對他造成心理影響,X早前已表示不願意再與心理學家會面,故為了男童的身心發展着想,傾向不為X索取報告。代表生父的大律師吳政煌求情時承認生父虐待男童X及女童Z的情況嚴重,虐待期長達五個月,兄妹身上滿布傷勢,亦曾被逼捱餓,而且生父為避免學校老師發現子女傷勢,讓子女停學及退學,又沒有把子女及早送院治療。案中有證據顯示生父「想畀小朋友一個完整家庭」,事實上生父曾提議改以其他方法管教子女。
代表繼母的大律師羅志霖指,生父及繼母的罪責密不可分,繼母開審前承認誤殺罪,反映她早有悔意。而一家大小曾度過快樂時光,兩夫妻只為了好好管教子女,並非存心虐待子女或強逼子女捱餓。
代表繼外婆的大律師潘志明則稱,繼外婆在一二年發生車禍,至今一直需定期覆診及服藥治療,而陪審團裁定繼外婆另兩罪罪脫,顯示陪審團相信她沒有用藤條打X及Z,她曾勸喻女兒及女婿管教子女時要有耐性,但她的確沒有阻止兩人的惡行,又因害怕兩人被捕或坐牢,而沒有帶X及Z到醫院接受治療。
男童X曾就讀的小學昨發表聲明指,為了釐清當時事件權責或處理程序等問題,該辦學團體決定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深入調查學校當時處理的情況,包括:危機處理程序、通報機制、學生支援及老師個人操守與責任。調查結果預計於四月二十八日前完成,報告將交予校董會及教育局備存及跟進,一旦當中涉及行政不當、疏忽職守或個人行為不當,學校定必嚴肅跟進,絕不姑息。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二十八——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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