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駕駛車規管 修例框架留彈性

2021-04-1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無人駕駛車輛發展與日俱進,羅淑佩指,署方已着手研究法例修訂,將以「監理沙盒」的規管概念,讓業界可在本港測試創新的技術。署方希望今季向有關立法會事務委員會報告法例修訂方向,預計最快今年下半年或明年初完成修訂法例,隨後會推出。她指,因目前不能預計將來無人駕駛用的系統及情況,所提出的法例框架留有最多的彈性,並提早為落實無人駕駛進行前期準備工作。

相關法例修訂將涉及修改目前第三百七十四章《道路交通條例》,她指,第三百七十四章是很古老的法例,當中條文寫得鉅細靡遺,對於各項目都規劃得很嚴格,如車輛的燈光光暗度。但署方不能預計將來無人駕駛用使用系統及運動,目前亦不能預示及將所有情況羅列。她指:「參考外國經驗,政府將以『監理沙盒』的規管概念,即是沙盤推演的概念,不知道將來面對甚麼情況及有何可能性,但法例盡量寫得最有彈性,讓業界進行自動駕駛車輛技術測試。」

同時,為推動業界進行自動駕駛車輛技術測試,運輸署已先後發出「自動駕駛車輛行車許可證」予十一輛不同型號的自動駕駛車輛,在安全的情況下於指定路線進行合共三十八次測試,當中有七個測試仍進行當中,測試地點涵蓋西九、科學園及生產力促進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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