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偷渡港人放「疫監」提堂

2021-04-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計畫潛逃至台灣被中國海警截獲的「十二港人」,其中八人上月底在內地服刑完畢返港。當中五人完成十四天隔離檢疫令後,昨就各自面對的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出庭應訊。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三日或五日再訊,以待索取法律意見或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各人昨日均沒作擔保申請,並放棄八天覆核權利,其間須要還押懲教看管。據了解,各人將會被解往荔枝角收押所。

昨日上庭的被告為三十歲技術員黃偉然、十九歲港大學生郭子麟、二十三歲公開大學學生張俊富、二十一歲無業男張銘裕及二十二歲IVE學生嚴文謙,分別由文浩正大律師、黃錦娟大律師、鄧灝程大律師、朱寶田大律師及鄺展鴻大律師代表。

被告黃偉然,被控在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在上水沙頭角路吳屋附近製造爆炸品,即俗稱DNT的強力炸藥。案件應控方要求,押後至五月三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郭子麟被控在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以及在同月十九日在油麻地彌敦道寶寧大廈外管有一把鉗。案件押後至五月五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以待索取法律意見及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屆時將與同案其他被告一同處理。

其餘三人則同被控在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八日,串謀其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張俊富另被控在荃灣致利工業大廈一單位,管有爆竹、煙花、雷射筆、十一支伸縮棍、四支辣椒噴霧及一個裝有十三件避彈衣陶瓷板的盒。案件將押後至五月三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五人昨日精神不俗,不時向旁聽席打眼色及點頭。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被帶離犯人欄時,更向親友揮手道別。

「十二港人」去年八月二十三日被廣東海警截獲,其中八人各判囚七個月,上月二十二日刑滿出獄後分批遣返回港,包括昨日上庭的五人及李宇軒、鄭子豪和李子賢。

李宇軒返港後,遭警方落案起訴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等三罪,且有傳聞指李被單獨羈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由懲教署「神秘組」看管,該「神秘組」專門看管重大案件的污點證人。李的案件上周三提堂時,由羅達雄大律師代表。

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二六一——二〇二〇、屯門刑事二二二三——二〇一九、東區刑事二六九三——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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