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論政經】完善選制建良政善治
2021-04-06 00:00作為目睹香港自回歸以來陷入政治內耗而感到痛心的其中一人,筆者對於繼去年制定《港區國安法》後,全國人大又主動完善了香港選舉制度,充分感受到中央改善特區管治的決心,亦認為香港終於有望聚焦發展、改善民生,因為是次人大決定對選舉制度作出了系統性完善,從根本上全面修補漏洞,是提升特區政府管治效能的重大契機。
人大常委會完善行政長官、立法會及選委會的產生方式,具有多重意義。首先,能確保管治者都是愛國者,將「港獨」等極少數極端主義分子排除於管治體制,令國家安全得到更大保障。其次,由選委會選舉產生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部分議員,使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在選民基礎上有共同點,有利行政主導體制順利運行。第三,立法會規模擴大,對界別和選民資格的調整,有助突破某界別、地區和團體的局限性,更能體現均衡參與。
行政與立法機關的互動可望變得良性,日後少談政治、多談政策,官員有更大空間作政策解說,議員不再埋首拉布、衝擊,議政質素和效率將得以提高。
要做到良政善治,從政者既要有愛國之賢,亦要有管治之能。社會期望他們具備更優秀的大局視野、政策研究和執行的能力,對內地和國際局勢有充分掌握,對香港經濟和民生問題有透徹了解,對民情有敏銳觸覺,對公共事件有準確判斷。培養政治人才需要有系統的訓練,政府計畫今年成立的公務員學院固然可以扮演重要角色;政黨和議政組織等亦要加強人才的提拔與培養。與此同時,政府亦可研究與大專院校合作開設課程,集各方優勢,培養實戰和知識兼備的政治人才。
隨着疫情逐漸得到控制,經濟亦會繼而復甦,我們必須專注發展及把握當中機遇。期望在完善選舉制度的基礎上,香港能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正確軌道上前行,強化管治能力,解決社會深層次矛盾,達至長期繁榮穩定。
李民斌
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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