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區議會副主席涉阻差罪脫
2021-03-30 00:00
劉官裁決時指,警員A初時全神貫注地追捕彈珠人,在聽到被告大叫「走啊」才留意到被告,理應對彈珠人有足夠的觀察。但A卻未能在錄影片段中,清楚地指出彈珠人的位置。另警方當時只向示威群眾推進,彈珠人不會知道警方的計畫,即使他在逃跑時多次回頭看警察,但亦不能就此推測他正是警方的目標。
劉官稱,警員表示不清楚被告在整個期間有否回頭望,若然被告不曾回頭,只知道後方有警察,但不會知道警方是在追捕彈珠人,故有可能是被告停下時碰巧阻礙了警員A,遂裁定被告罪脫。
二十七歲被告黃學禮,被控於前年八月七日在長沙灣道長沙灣政府合署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A。控方案情指,當晚凌晨有一名頭戴黑色頭盔的男子,手持丫叉向警方多次發射彈珠,更射中一名總督察的胸口。而當警員A追截彈珠人期間,被告用手推了彈珠人一下,大叫「走呀!」並開始減慢速度,用左邊身體阻擋A的去路。
案件編號:西九龍刑事一三三九 ——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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