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決定沒違《聯合聲明》

2021-03-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英國多次批評中國修改香港選舉制度是持續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回歸前曾任行政局議員的譚惠珠反駁指,《聯合聲明》中,中英雙方同意立法機關可以由混合式選舉產生,所以英方現時沒有基礎指責中國對香港選舉政制的修改是破壞《中英聯合聲明》。她強調,現在中方對選舉制度的修改,依然與當時《聯合聲明》討論的原則一致。

譚惠珠引用已故前行政局首席議員鍾士元的回憶錄《香港回歸歷程》一書的內容,指當時英國提出特首應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中方阻力不大,但英國建議立法機關應全部由直接選舉產生,中方反對甚劇。她又讀出:「中方在『選舉』一詞前面刪去『直接地區』四字,然後在英文文本中,將『選舉』(elections)用眾數,意味着將來立法機關的選舉辦法,可能是包含多種模式的混合選舉。」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五條B段列明,「凡屬公民,均有權在真正、定期之選舉中投票及被選,選舉權必須普及而平等,選舉應以無記名投票法行之,以保證選民意志之自由表現。」譚惠珠指,早在港英時代,英國簽署《公約》時,清楚寫明不會把該上述有關普選的條文,引用在殖民地香港。

換言之是英國不讓香港普選,「香港回歸已過三代,很多年輕人不知道,普選並非英國人賜予,亦非《聯合聲明》討論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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