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非常任法官岑耀信 維護港法治反對辭任
2021-03-20 00:00
岑耀信撰文指,終審法院有十四位非常任法官是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的指標之一,其中兩位為英國最高法院現任法官,其餘為英國、澳洲及加拿大的最高法院退休法官。自去年《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這安排備受質疑,有聲音包括來自工黨及《泰晤士報》要求英國法官辭任非常任法官職務。岑耀信認為這些訴求出於未有留意民主和法治之別,直指香港從來沒有民主,但法治一直運行至今。
岑耀信直言香港殖民地時代港英政府從未實施民主,但司法系統一直獨立,縱然立法程序並不民主,亦沒有人認為與法治不一致。《基本法》作為香港憲法,為中英談判下產物,英國當時處於弱勢只能讓步,不能保證香港未來的民主,僅視普選為最終目標,唯有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詮釋《基本法》方能有約束力。
岑耀信續指香港致力於司法獨立及法治的司法機構屬港英的重要遺產,歷任首席法官亦曾公開發言贊同,並非口惠而實不至,而是代表經驗豐富、勇敢及思想獨立的法官信念。他們維護了香港的普通法傳統,理應獲支持,而非被同業背棄。中國和香港政府迄今從未干預香港司法獨立,加上法律條文並非難堪得令人不願運用,《國安法》又明文保障人權,包括新聞及示威自由,條文必須受尊重,否則將毫無意義,而最佳方式正是司法獨立,英國亦應避免削弱司法獨立。作為香港法官,岑耀信希望服務香港市民,按其利益行事,而非英國政客的意願。
鄭若驊昨亦回應稱,正如岑耀信勳爵於《泰晤士報》撰文提到「自從《香港國安法》去年生效以來,一直有人呼籲撤回英國法官⋯⋯這些要求的問題在於,它們沒有區分民主和法治。」鄭若驊完全同意岑耀信法官所言「香港司法機構完全致力於維持司法獨立和法治」以及「中國和香港政府從沒有作出任何行動干預司法獨立。」
鄭若驊續言,香港的司法獨立主要是建基於《基本法》訂明的穩固體制之上,即法官享有任期和不受法律追究的保障,不設旋轉門制度。鄭若驊強調更重要的是,《基本法》第八十五條明文保障司法獨立,法院不受任何干涉,所有法官必須按其司法誓言,以無懼無偏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法官審理案件必須公正獨立。
韋彥德周三出席英國國會最高法院年度聽證會發言時表明,會重新考慮是否繼續在香港終審法院出任非常任法官,指自己不會容許英國最高法院的名聲置身險境,如果香港出現任何司法獨立被削弱、違反法治的行為,或香港的局勢變到不能憑良心服務下去,那就不會再出任香港法官或任命其他英國法官到香港。英國法官擔任非常任法官的角色於香港十分重要,在香港具備重大影響力,需要對香港人負上責任,所以處理英國法官是否不能再在香港司法制度下繼續服務時,要非常小心,形容這將會是「非常嚴重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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