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撥亂反正就是優質民主
2021-03-14 00:00
曾國衞指出,《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六十八條列明,香港選舉制度要按「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規定。他說坊間經常強調《基本法》中「循序漸進」的字眼,忽略香港的實際情況,又指本港的亂象有目共睹,若果不撥亂反正,一直按過去幾年的方向走下去,並非健康的「循序漸進」,而是「冒進」,最終去不到目的地。他說若政制可撥亂反正,就是優質民主。
提及「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曾國衞指資格審查委員會並非全新概念,職能與選舉主任相若,但更有系統及公信力,不過他目前未能交代委員會由甚麼人士出任。至於委員會是否具備調查權,他指委員會主要考慮參選資格,例如參選人言行是否符合愛國者定義,以及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而目前選舉主任都會審視參選人的公開言行,但亦未必一定要有調查權。
鄭若驊亦說,不一定要律政司代表才可擔當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工作,最重要是委員會能確保參選人擁護《基本法》、符合《港區國安法》及《基本法》一百○四條條文等要求。
鄭若驊表示,中央修改選舉制度並非要搞「清一色」,又稱愛國者都會提出反對意見,若基於事實向政府或管治團隊提出意見是一件好事。至於如何制定立法會議席的比例,相信人大常委會會考慮「循序漸進」的原則。她指,今次人大《決定》提出增加選舉委員會及立法會議席,納入基層團體,是擴大參政機會,亦符合均衡參與的原則。
另外,修改選舉制度多個細節尚未敲定,二人被多次問及選委會界別中「基層」的定義、五大界別組成細節、立法會議員提名門檻等,都表示要視乎稍後人大常委會如何修改《基本法》附件一與附件二。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