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筒照警長眼 倉務員罪成

2021-03-1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便衣偵緝警長於去年一月十四日在西九龍中心美食廣場的「空姐牛肉飯」用膳時,遭一名二十四歲男倉務員用電筒照射約兩秒,令警長眼睛出現光影及眼球脹痛。男生經審訊後昨被裁定襲警罪成。黃士翔裁判官指,被告曾刻意靠近警長並說:「死黑警」,遂認為被告是刻意針對警長,下令將案押後至本月三十日,以候被告的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始判刑,被告繼續准保釋。

黃官不接納被告何梓洋(見圖)不知道李智健是警察的說法,因被告在接近李時曾放慢腳步,行為狀似在偷拍,明顯是針對警長,且被告當時指罵李為「死黑警」,認為被告知道對方的身分。至於辯方質疑,站在李身旁的女警沒有聽到被告曾說過死黑警,黃官則指這與當時的環境及聲線有關,聽不到亦不足為奇。

辯方求情指,警長事後並沒有受到嚴重的傷害,只是有些許不適,電筒照射的時間亦不長,情節較為輕微,希望法庭能判以非監禁式刑罰。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二五九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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