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筒照警长眼 仓务员罪成

2021-03-1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便衣侦缉警长于去年一月十四日在西九龙中心美食广场的「空姐牛肉饭」用膳时,遭一名二十四岁男仓务员用电筒照射约两秒,令警长眼睛出现光影及眼球胀痛。男生经审讯后昨被裁定袭警罪成。黄士翔裁判官指,被告曾刻意靠近警长并说:「死黑警」,遂认为被告是刻意针对警长,下令将案押后至本月三十日,以候被告的感化官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后始判刑,被告继续准保释。

黄官不接纳被告何梓洋(见图)不知道李智健是警察的说法,因被告在接近李时曾放慢脚步,行为状似在偷拍,明显是针对警长,且被告当时指骂李为「死黑警」,认为被告知道对方的身分。至于辩方质疑,站在李身旁的女警没有听到被告曾说过死黑警,黄官则指这与当时的环境及声线有关,听不到亦不足为奇。

辩方求情指,警长事后并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害,只是有些许不适,电筒照射的时间亦不长,情节较为轻微,希望法庭能判以非监禁式刑罚。

案件编号:西九刑事二五九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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