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卡黨成員名店取貨被捕

2021-03-1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在本港工作內地男子,被犯罪集團招攬,替集團到名店,拿取以盜用他人信用卡資料在網上購買的名牌貨,再寄往內地出售,從中賺取報酬,日前重施故技,到尖沙嘴一家名店取貨時被捕,警方押其返家搜屋,起出總值約一百萬元名牌貨品。

本周二,有信用卡卡主發現被人盜用信用卡資料,在網上購三個總值約五萬元手袋,警方接報展開調查。

油尖警區特遣隊人員埋伏在尖沙嘴圓方商場的Gucci名店外監視,稍後拘捕一名入店領取該三個手袋的內地男子,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將其扣查,再押其返回寓所,檢獲總值約一百萬元名牌貨品,包括十一隻卡地亞名表、七個LV和Gucci手袋及一批飾物。

油尖警區刑事調查第五隊主管雲天星督察稱,被捕內地男子姓張、二十六歲,五年前持工作簽證來港,報稱任職保險業銷售,有人於三個月前在「微信」結識一名犯罪集團成員,被招攬加入集團,犯罪集團先以非法手段取得他人信用卡資料,由張到名店門市索取網上支付條碼交予集團,用他人信用卡資料網購買名牌貨,再由張往名店取貨,寄往內地售出套現,張從中獲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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