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全面支持中央完善選舉制度

2021-03-09 00:00

全國人大會議審議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是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全面貫徹、體現和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中央對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主導權,是依據《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相關法律文書,做法切合了中國的憲制秩序,也適用於香港特區,既符合「一國」亦尊重「兩制」。

回歸以來,中央始終支持香港民主發展,保障香港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然而近幾年來,特別是一九年香港發生「修例風波」以來,反中亂港勢力和本土激進分離勢力公然鼓吹「港獨」等主張,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平台、立法會和區議會議事平台或者利用有關公職人員身分,肆無忌憚進行反中亂港活動,極力癱瘓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運作,阻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策劃並實施所謂「預選」,妄圖通過選舉掌控香港立法會主導權,進而奪取香港管治權;一些外國和境外勢力通過立法、行政等方式和駐港領事機構、非政府組織等渠道公然干預香港事務,對中國有關人員粗暴進行所謂「制裁」,明目張膽為香港反中亂港勢力撐腰打氣、提供保護傘。這些行為和活動,嚴重損害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嚴重挑戰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權威,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嚴重破壞香港社會大局穩定,必須予以堅決反對並採取有力措施防範和化解風險。

這些亂象表明,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機制存在明顯的漏洞和缺陷,為反中亂港勢力奪取香港特別行政區管治權提供了可乘之機。為此,必須採取必要措施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消除制度機制方面存在的隱患和風險,確保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確保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施政和有效治理,確保香港「一國兩制」實踐始終沿着正確方向前進。現在中央果斷出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以「決定加修法」方式完善選舉制度,完全符合憲法和基本法,充分考慮了香港的現實需要和具體情況,具有堅實的法治基礎、政治基礎和民意基礎。從制度上確保「愛國者治港、亂港者出局」,推動香港民主朝着健康、有序、更高品質的方向發展。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習近平主席在聽取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二〇年度述職報告時強調,香港由亂及治的重大轉折再次昭示了一個深刻道理,那就是要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必須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這是事關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事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原則。只有做到愛國者治港,中央為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才能得到有效落實,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維護,各種深層次問題才能得到有效解決,香港才能實現長治久安,並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應有的貢獻。

陳閃

海南省政協常委、

香港海南社團總會常務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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