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曼琪倡棄雙國籍 擴至常秘級及法定機構
2021-03-03 00:00
陳曼琪指,自己將會在兩會提交書面建議,設立公職人員選舉及委任的資格審查法,提議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訂立屬全國性法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公職人員資格審查法》,將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並由香港特區在香港公布實施。
她又說,要設立香港特區公職人員資格審查委員會,按照《基本法》、《港區國安法》及建議的《公職人員資格審查法》,對行政長官、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立法會及區議會等選舉的候選人及當選人、當選或獲委任的其他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資格審查,該委員會又可向行政長官及其授權人提供公職人員資格審查的意見,委任選舉主任和監誓人員等。她建議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三位司長、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保安局局長、內地及政制事務局局長、民政事務局局長、警務處處長長、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等。
陳曼琪指,公職人員除了包括立法會議員、政府官員及公務人員、行政會議成員、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區議員等,還需包括法定、非法定和民間機構組織、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有諮詢委員會成員。目前政府的所有諮詢委員會架構,就任時不需要作出聲明及宣誓,建議將來要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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