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議員產生方法 譚惠珠認同可「同源」
2021-02-27 00:00
夏寶龍提出中央在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問題上有主導權,譚惠珠指,由於現在立法會不足三分之二的議員,「五部曲」其中一步已不可能實行,但不代表中央束手無策。根據憲法第六十二條第十四款,講明全國人大可制定特區的制度,人大不開會時,其常設機構、即人大常委會都可獲授權去制定,因此中央主導之下,不經「五部曲」而經過全國人大完成改革,都是合法渠道。
在選舉改革方面,有人提出檢討目前功能組別。譚惠珠認為,政制改革要體現行政主導,「可能要睇返歷史上有咩方法,令立法會議員同行政長官的產生是接近、甚至同源,等佢哋理念接近,在立法會上可以取得更多支持,畀政府做事。」主持追問回歸之初有部分立法會議員由選舉委員會產生,選委會同時選立法會議員及行政長官的「同源」會否增強對行政長官的支持,譚惠珠說這個可能性值得探討。
她又認為,香港未來最明顯的發展路向是大灣區,希望立法會功能組別的結構,可有更多幫助推動香港融入大灣區發展的人。她又希望未來新的安排能夠帶來新的思潮,立法會要增值,真真正正為香港打一條出路來。不過,她強調立法會並非要選出清一色支持中央的議員,只要能夠和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劃清界線,都歡迎各方面的人為國家為香港出力。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研討會數次強調,香港的政治地位是一個城市、是中央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任何一個國家的選舉制度,尤其是一個地方的選舉制度,絕不容許選出一個不能夠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行政長官當選人。在這種情況下,協商是一個底線。關於早前引發熱議的「協商論」,梁振英表示,任何一個地方的領導人產生制度,都有其歷史背景和現實條件,如果香港的選舉制度,會選出一個向美國投懷送抱的傀儡,中央不任命,就有可能在香港造成很大的危機。所以當年在聯合聲明寫道:「由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有其考慮和智慧。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指,二○一九年後香港「生了一場大病」,要醫治重病,需要動用多方力量,包括綜合的施政,以及修改《議事規則》等。她有信心,修改《議事規則》可以令立法會議事更加健康,糾正過去的病情。當中包括昨日在內會審議的議員行為不檢可停職扣薪,讓「搞事」的議員負更大代價和責任。至於是否要將直選選區分得更細,她說現時不適宜揣測未來改變,但一些選區如新界區的範圍很大,在比例代表制之下,以不足百分之十(選票)就可進入議會,令議會或容易走向極端,若稍為收細,有助社會不會極端化。
工聯會會長吳秋北則認為,香港現時最大問題是管治問題,社會內耗拖垮民生經濟,普通打工仔分享不到社會發展的成果,政府有很大責任。他表示,基層聲音要出來,政府全心全意謀發展,讓議會的積極聲音發揮力量。而現時立法會工商界與勞工界席位十分不平衡,政制若要有所改變,有必要爭取勞工界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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