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公開栢芝子出世紙四月再訊
2021-02-23 00:00
《壹週刊》主編麥景慶(四十七歲)、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 及壹傳媒有限公司,同被票控於前年一月二十八日,披露一份根據《生死登記條例》備存而屬於一名兒童的出生登記紀錄記項的核證副本內所載的個人資料,而該等未經身為資料使用人的生死登記官同意而取至資料使用人,意圖獲取金錢得益或其他財產得益。而記者鄭靜(四十歲),則被控於香港協助及教唆《壹週刊》的編輯、壹傳媒及出版人披露有關資料,意圖獲取金錢得益或其他財產得益。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取得的個人資料實屬犯罪,一經定罪可最高判處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五年。案件編號:觀塘傳票 五六六至五六九——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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