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助理否認擅查前夫債主資料

2021-02-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稅務局文書助理涉嫌於一六年登入稅務局電腦系統,未經授權擅自查閱丈夫的債主夫婦個人資料,被控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受審。債主供稱,被告的丈夫欠下二百萬巨款後匿藏內地,他遂派人到內地追債,未料某天被告丈夫傳來短訊,透露得知其妻子身分及居住地,並直言:「你唔記得我老婆喺邊度做咩」,債主十分驚訝並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五十四歲被告黃綺芳,被控兩項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使用電腦,即於一六年二月十七及十九日,在稅務大樓二十七樓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即取用稅務局中央電腦系統。

債主陳耀智供稱,他知道被告夫婦現已離婚,他與被告的前夫黎金雷在二〇一三年認識,當時黎主動表示太太在稅局工作,可以查閱不同人士的財務狀況,游說陳與他合作開公司。翌年,黎因生意業務需要,向他借貸二百萬元,及後卻一直匿在內地避債,他曾吩咐人到內地追債,但追債逾年卻無功而返。直至二〇一六年,黎突然主動透過短訊聯絡他,邀請他及其太太巫佩文到所住附近「飲咖啡」。

陳續指,黎與他的妻子並不認識,更遑論知道其居住地,故他對短訊內容十分驚訝,故追問之下,黎回覆稱:「你唔記得我老婆喺邊度做咩」。陳遂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指有人利用職權查閱他及妻子的資料。

辯方大律師黎家傑指出,陳不止派人到內地追債,更命「收數佬」滋擾被告及其女兒,當中涉及不法手段,包括寄信至被告女兒學校,又恐嚇被告女兒謂:「要搵人搞你好易」,終致被告入稟告陳誹謗。辯方認為,是次事件乃陳安排收數佬做「大龍鳳」,買通稅務局職員挪用被告的電腦帳戶查資料,或者寄假信件給被告要求她協助查閱資料;由於陳曾犯下牽涉三合會的罪行,故他有能力聘請收數佬做事。

陳承認有入稟一事,但對於在港聘請「收數佬」,以致作出滋擾等事,則全盤否認。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二一三六——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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