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斯」被拒保釋還押監房

2021-02-1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五十二歲網台D100 Radio主持「傑斯」尹耀昇(見圖)因其「傑斯頻道」節目言論,被控四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原訂於周一提堂,因傑斯留醫,延至昨午解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控方申請案件押後至五月十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至少四十段片段與言論,以及和傑斯相關的財務資料。基於前日終審法院裁定《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二(二)條在保釋機制中衍生出特別例外情況,對批准保釋帶出更嚴格的門檻要求,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傑斯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及具風險不依期歸押,乃拒絕其保釋申請,其間傑斯須還押監房。而「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涉於去年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旨在分裂國家的行為,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案再訊,蘇官將案件排期至下月二日於區域法院提訊。

控方代表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反對傑斯保釋,認為其控罪雖非《港區國安法》罪行,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並引用前日終審法院撤銷黎智英保釋的案例判詞,建議蘇官援引《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二(二)條「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作考慮,蘇官終拒辯方擔保申請。

據悉,案中傑斯牽涉受查的材料包括至少四十條片段,包含六個範疇:一,煽動他人意圖推翻中國共產黨及行使武力例如投擲汽油彈;二,作「私了」社會行為;三,鼓勵針對特區政府的公民抗命行為;四,支封香港獨立及台灣自決;五,支持去年泛民主派初選「三十五+」,以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六,一般潛逃風險,包括曾有組織地協助他人潛逃到台灣及其他地方。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五三四——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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