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不阻政治活動 或視為失責
2021-02-06 00:00
沙田一所中學的圖書館,網上檢索系統顯示藏有被指宣傳港獨言論、香港大學學生會出版的《香港民族論》,以及陳雲所著、主張「本土意識覺醒」的《香港城邦論(II)光復本土》,兩者均可供借閱。校長接受查詢指,將移除相關圖書,但稱當局前晚始發出指引,翌日已是假期前最後上課日,令校方難以招架,「不是學校想踩界,而是來得太突然,來不及應付。」他指學校擬於假期後,按指引要求成立工作小組,再逐一檢視。
黃大仙一所中學圖書館,昨午刪除網上檢索系統的《香港民族論》書目資料。據悉校方原把該書列為無法借閱的閉架館藏,隨當局新指引要求,最終決定註銷處理。
曾任多所中學圖書館主任的資深教師呂志剛認為,檢視責任不應由圖書館主任獨自承擔,校長與其他教師均有專業能力,判斷書目是否適合師生。
當局指引亦建議處理校園政治宣傳活動,包括在懷疑學生違法或有需要時通知警方。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解釋,若學校面對難以處理的情況可以報警,但做法並非旨在「捉晒所有人」,警方獲知會亦未必採取行動;但學生有明顯涉損害國家安全行為,學校如無制止,可能被視為未盡責任。
被問到如有學生在校內或附近叫口號、拉人鏈,楊潤雄重申學校首要制止及向學生解釋,而「時代革命」口號清楚涉及港獨訊息,他斷然稱不能再叫;至於涉及「台獨」或「藏獨」口號,他稱如可能涉及違法,校方應先向警方了解;強調《港區國安法》已實施,學校有責任加強防範及制止校內違法活動,指引沒有限制學生言論自由,但自由並非無規限,同樣要依法行事。
至於國安教育課程框架列明,初小生需認識《港區國安法》相關罪名,楊潤雄稱初小生只須需了解控罪名稱,並非詳細內容;如有學生要求,教師「可以講多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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