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顯威力 「攬炒」自取其咎

2021-01-07 00:00

警方昨天展開雷霆行動,一舉拘捕五十三名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士,包括前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是《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最強的一擊。他們被捕,並非因為參與立法會初選,而是擺明車馬要奪取立會過半議席,然後癱瘓政府,逼使中央出手,引發國際制裁,最後與香港玉石俱焚,「攬着中共一起跳出懸崖」,同歸於盡。這麼一個行動計畫,明顯涉犯《港區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今次中央與特區政府不懼國際壓力,毅然出手,顯出強力執行國安法制亂的決心,而被捕者毫不掩飾其「破壞」陰謀,並低估對手的執法意志,可說自取其咎。

泛民與本土派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於七月中舉行初選,這並非一次單純的初選活動,他們乘着區議會選舉大勝之勢,再次鼓動群眾政治狂熱,以奪取立會過半議席,而其計畫非止於此,只是佔中搞手戴耀廷的「真攬炒十步」大計中的第二步。接着的八步,一步比一步驚心,先是逼政府停擺,激起嚴重社會衝突,當政府和中央出手制止,就發動更激烈的街頭動亂,製造「血腥鎮壓」,令全港陷於混亂,促使西方國家全面制裁中國。

驚心十步計畫 推港上毀滅路

由此可見,初選只是他們整個計畫的起點,真正目的,是一步一步衝擊特區政權,並一步一步提升對中央的壓力,為此不惜把政府和整個社會弄到稀巴爛,藉着自殺式的「焦土抗爭」,推香港上毁滅之路,然後聯同西方奪取權力,讓香港「重生」。

這麼一個路線圖,甚至不單是要香港變天,而是觸發西方國家圍攻中國,最後把「中共政權」扯落懸崖。事實上,他們當中部分人,一直與美英「鷹派」政客同一思維,圖把香港「革命」之火燒到中央。

這次初選既有計畫目標,又有行動綱領,明顯涉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根據該法例第二十二條,「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而其中之一是「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央或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這正是「35+攬抄」的目的,而要達至此目的勢須採取「非法手段」。

特區政府早在他們推動立法會初選時,已作了預警,特首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都先後明言,這次初選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警告他們及早收手,不要墮入法網,但他們都只當耳邊風,甘冒犯法之險,繼續大鑼大鼓進行,主要原因是,他們由始至終都低估了中央維護國家安全、銳意止暴制亂的決心。

中央下定決心 強執法不手軟

中央早在反修例風暴爆發後不久,就警覺到這是一場裏應外合的「顏色革命」,必須施以鐵腕,才可避免香港墮入動亂深淵,經過縝密評估和部署後,終於果斷實施《港區國安法》。此利器一出,即立竿見影,中央知道要此法起到震懾平亂之效,必須雷厲風行,強力執法,不可只擺樣子嚇唬人,所以抱極堅定的執行決心,不會因外國的壓力而有絲毫退讓。

然而,泛民與本土派卻誤判了中央的意志,以為只要外國出手制裁,就可以起到阻嚇力,令中央因投鼠忌器不敢隨便出手,但這其實只是他們「頭腦發熱症」出現的幻覺,今次特區警方採取霹靂行動一舉拘捕五十三人,正說明中央與特區政府將堅持強硬執行《港區國安法》,對違法者不會手軟。

近期香港亂局雖然稍緩,但暗湧依然急喘,內外的動亂因素仍伺機反彈,所以《港區國安法》實在有必要嚴厲執行,只有這樣,才可避免香港動亂再起,被「攬炒」玉石俱焚,最後跌落懸崖,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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