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樹渠兄家族爭產 第六子遭索償
2020-12-23 00:00
原告為陳樹霖亡妻陳林日華的唯一遺產執行人袁子俊(譯音),被告為陳耀鉅(Chan Orlando Yiu Kui),陳耀鉅為陳樹霖及陳林日華的六子。
入稟狀指陳耀鉅在〇三年六月十二日至今年六月九日為陳林日華的遺產執行人,而他在處理遺產時的資產轉移及協議均涉及嚴重疏忽、失職或違反信託行為,陳耀鉅亦把遺產戶口的金錢轉帳至其銀行戶口。
根據資料顯示,陳樹霖四子陳燿熙的遺孀Lily Dorothy Chan及幼女陳燭雯(Rosalind Chan Chuk Man)在本年三月,成功向法庭申請剔除六子陳耀鉅身為唯一遺產執行人身分,朱珮瑩法官下令陳耀鉅須以私人財產向二人支付訟費,不得挪用亡母陳林日華的遺產來支付訟費。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二一一八——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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