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渠兄家族争产 第六子遭索偿
2020-12-23 00:00
原告为陈树霖亡妻陈林日华的唯一遗产执行人袁子俊(译音),被告为陈耀钜(Chan Orlando Yiu Kui),陈耀钜为陈树霖及陈林日华的六子。
入禀状指陈耀钜在〇三年六月十二日至今年六月九日为陈林日华的遗产执行人,而他在处理遗产时的资产转移及协议均涉及严重疏忽、失职或违反信托行为,陈耀钜亦把遗产户口的金钱转帐至其银行户口。
根据资料显示,陈树霖四子陈耀熙的遗孀Lily Dorothy Chan及幼女陈烛雯(Rosalind Chan Chuk Man)在本年三月,成功向法庭申请剔除六子陈耀钜身为唯一遗产执行人身分,朱佩莹法官下令陈耀钜须以私人财产向二人支付讼费,不得挪用亡母陈林日华的遗产来支付讼费。案件编号:高院民事二一一八——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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